根据《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考字〔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区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现场审核时间:
4月6日上午:区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
下午:结防所、传染病院、疾控中心、区二院、区三院、大孙各庄
4月7日上午:李遂、沙岭、张喜庄、李桥、京顺医院
下午:张镇、空港、高丽营、南法信、安康医院
4月8日上午:马坡、板桥、北石槽、俸伯、李桥儿童医院
下午:南彩、龙湾屯、北小营、小店、城区、法医院
4月11日上午:潮白河骨伤科医院、精神病院、太阳城医院、国医医院、66055部队医院
下午:木林、北务、天竺、仁和、赵全营
4月12日为其他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间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二、现场确认具体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小二寸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小二寸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7、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
三、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京价(收)字〔2000〕224号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临床、公卫执业医师:300元/人;
2、口腔执业医师:400元/人;
3、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80元/人;
4、临床、公卫助理医师:280元/人
5、口腔助理医师:380元/人
6、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360元/人。
四、其它要求: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请考生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携带材料到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顺义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