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医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符合卫生部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相关规定(卫办医发[2008]64号)(第二条修订为:报考人员应按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程序、资格审查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
1、网上报名时间全国统一为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阅读相关注意事项,输入本人真实信息,网报成功后,按照卫生部要求,上传与本人相一致的合格照片。
2、报名成功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9日前携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近期小二寸彩色数码照片2张(粘贴在其中一份报名表正中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将以上材料交主管医疗机构的县(区)卫生局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提交考点初审、现场确认和省厅审核。
4、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考点审核时提交电子版1份并上传至邮箱ylswsjks@126.com,,考点4月1日开始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经考点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5、2011年考生全部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由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审核时间,负责通知考生,统一带队,考生不到榆林考点现场确认者,考点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试时间
1、全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7月1日至15日,其中口腔、公卫类别的、考生由省厅统一组织考试,我市根据上报考生数量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各类别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18日(其中助理医师为9月17日一天)。
3、根据2011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临床和中医类别综合笔试实行一卷多试卷方式考试。
四、考试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49号和[2002]68号文件规定,每个考生实践技能考试费缴160元(留县区卫生局2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费执业医师120元/人,助理医师100元/人。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将实践技能考试费交清,医学综合笔试费在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时交清。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医考工作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审核时县区和市直单位负责人必须带队统一审核,否则不予受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2011年卫生部派出督察组,对考点、考区报名审核工作督导,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资格审查。
3、依据榆林市人事局、卫生局关于印发《榆林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榆卫发[2007]64号文件)、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工作的通知(榆政卫发[2010]115号),报考人员必须提供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学分(2010年应届毕业生考试需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籍卡);2010年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时需提供2010年度合格学分。
4、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加收报名费,对违规收费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材料时还需提供报名花名册和统计表各一份,报名花名册及材料按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类别依次排序并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