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30日,常州市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13日。
二、江苏省2011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1年7月2日,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2011年9月17日一天。
三、增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四、现役军人考生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另行公布。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及常州卫生信息网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常州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czws.gov.cn.
希广大考生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单位或市、区卫生局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条件与要求见附件。
附件:1.2011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注意事项(点击查看)
2.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常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1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实考时需出具毕业证书原件,核对专业。
二、2010年及以前本科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2009年前(包括2009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2006年前(包括2006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五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4.2006年以后又取得大专学历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大专毕业后执业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0年及以前大专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
3.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可依据2010年前成绩单)。
四、其它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
五、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临床、中医)。
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各种材料中姓名、出生日期、毕业年月、身份证号应一致。如不一致,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
2.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专业及试用期合格证明一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执业医师时,可以不要求其学历与所报考类别一致,但报考类别必须与取得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类别一致(指2008年4月10日前已在相应岗位工作者)。
3.列入我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必须提供我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
4.本科以下学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确需在我省报名者,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特别注意不符合规定招生的三年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或3+2学历的专科生)。
5.尽管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其学校或毕业专业不在当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名单》中,或其学校或毕业专业在《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中的,不能报考。
6.经我省教育、卫生部门批准招生的 “乡村医士”、“社区保健专业”、“社区医学五官科”,“生殖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卫生专业”其课程设置与临床专业相似的可以报考临床类。
7.妇幼卫生本科毕业,2008年4月10日前在临床工作的,可以报临床类别,之后工作的只能报公卫类别。
8.以下专业在我考区不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临床医学(临床药学专业方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临床医学(眼视光学)”、 “眼视光学”、“康复专业”、“社区康复”、 “医学实验技术专业”、“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医疗(食疗)专业”、“中医康复学”、“营养学”专业、“保健推拿(美容方向)”、医学检验、病理学、中医(计算机方向)、运动医学、医学营养学(本科、理学士)、康复治疗(大专)、医学营养(大专)、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专业、心理学等。
(7、8两条如卫生部有新的要求出来,按新要求办)
9.材料确认时间由各考点具体规定。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2: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做好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执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卫医发〔2006〕125号)和201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报名程序
考生直接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同时向单位提供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单位审核盖章。各辖市(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至常州市医考报名点接受现场审核;局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直接至报名点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
三、现场审核材料提交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专学历提供相应招生计划,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的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7.报考医师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及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2008年以后报考的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合格证书》。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交以下材料: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后在该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全市统一格式的知情同意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西医类考生需提供学员证复印件。
需复印材料要求尽可能直接复印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后,不够可另复印于A4纸上。材料的第一审核人需对所有复印件进行审核并签名,初审医疗机构及辖市(区)卫生局盖公章。报名表上考生照片栏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四、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审核单位 |
4月11日 |
上午 |
市一院、二院、中医院 |
下午 |
其他局属医疗卫生单位 |
4月12日 |
上午 |
天宁、钟楼、戚区、102医院、德安医院、民营医院、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 |
下午 |
金坛、新北 |
4月13日 |
上午 |
武进 |
下午 |
溧阳 |
五、其他事项
1.报名照片考生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网上上传,提交现场审核时需同时提供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2.各单位需上报报名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做好医疗机构或辖区内考生的通知工作,认真组织培训,确保考生知晓报名程序与要求。
2.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做好初审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各辖市(区)卫生局要合理安排报名工作,遵守考务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常州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