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规定办理,今年报考范围限定为临床和中医两个类别。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⑴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⑵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政策规定;⑶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⑷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含有所在卫生院针对上述条件⑴、⑶的说明材料,以及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
5.其他。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除毕业证书原件外,其他原件经报名点审查后退回。
五、实践技能考试
(一)考生持实践技能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注明的地点参加考试。
(二)依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须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六、医学综合笔试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由市考点办核发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综合笔试进入考场,须携带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报名费用
按照《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计秘〔2002〕1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执业医师每人29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220元。
八、几点要求
(一)今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安排时间紧,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和有关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考务工作时间安排完成材料初审、报名确认、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等工作,确保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
(二)各县(区)卫生局在审核办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时,要严格掌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数量,并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关知情同意手续,考生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应存档被查。
(三)各有关卫生单位要认真核验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的出现。对出具虚假证明,放任持假学历、假证明报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年合肥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doc
2. 2011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合肥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单 位 |
4月12日 |
上午 |
市直八家医院 |
下午 |
市管职工医院、市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
4月13日 |
上午 |
合肥中山医院、友好医院、长城医院、光明老年病医院、丽人妇科医院、丹凤朝阳妇科医院、现代妇科医院、仁济肿瘤医院 |
下午 |
其他市管民营医院 |
4月14日 |
上午 |
蜀山区,高新区,经开区 |
下午 |
庐阳区,瑶海区 |
4月15日 |
上午 |
包河区,新站区 |
下午 |
长丰县 |
4月18日 |
上午 |
肥西县
安徽中医学院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下午 |
肥东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