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紫阳县2011年医师资格报名现场报名于2011年4月1日开始,4月9日结束。为确保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1、普通本科学历,可直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2、普通专科学历,在临床工作满一年,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专科学历及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均满2年的,可报考执业医师。
(二)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
1、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的成人本科学历的,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2、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满2年以后,可报考执业医师。
(三)普通中专毕业生
1、本省普通中专学历,在临床工作满一年,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外省2001年9月1日及以前入学的普通中专学历,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以上学历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均满5年的,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三)成人中专毕业生
2001年9月1日及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有三证),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学历均满5年的,可报考执业医师。
(四)卫职校毕业生
1、2003年前毕业的卫职校,三证齐全的,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2、上述学历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均满5年,同时取得第二学历的,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3、外省卫职校、卫生职业中专毕业生学历不予受理。
二、其他报考要求
1、考生应按照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类别考试,对于毕业生上注明(××方向)的,不作为报考类别依据。
2、毕业证专业有“管理、技术、工艺”等字样的,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3、检验专业学历不作为报考条件。
4、卫职校毕业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其学历按照“成人中专”录入。
5、身体健康且在2002年前(包括2002年)入学的陕西自强中专毕业生,其专业为针灸推拿,可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6、已取得口腔助理医师资格,其毕业学历为五官学历的,可报考口腔类执业医师考试。
7、跨专业报考: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又取得中医专业学历(包括普通中专、普通大专、普通本科、研究生的,可申请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8、持外省各类成人教育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档案。
9、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生机构中的符合前述规定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10、卫生保健专业以及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只能报考助理级考试,且考试合格后只能在乡镇卫生院注册。
三、现场报名级上报时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卫生局医政股进行资格审核、缴费级再次确认本人信息。
考生应提交: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表格签名、盖章应齐全)
2、第1、第2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卫职校、卫生职工中专、成人中专教育毕业生须“三证”齐全;持外省及本省成人及自考学历的须附学籍档案。
3、由使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也统一使用《试用期合格证明》1份;(表格在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填写及盖章齐全;村医、个体诊由卫生局签署意见)。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套。有效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户口本(有身份证及照片)、军官证。
5、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以上提供的所有证件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个体、村卫生室、计生机构人员还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