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持假证报名!
毕业证原件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第5、8项原件需送省考区审核完毕退还。
现场审核时,请将第2项(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与第3、4、5、6项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标准:遵照省卫生厅通知执行。
五、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报名点有权要求考生自行重新上传或现场重新采集。
六、各报名审核点下载打印带考生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对所确认的信息负责。
七、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前应自行上传完照片。
安徽省2011年医考考务工作会尚未召开,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出台将另行通知。
市卫生局今后于医考工作每个阶段都会在局政务网站或大江晚报发出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有关医考事项的通知,同时也要关注卫生部、省卫生厅网上相关的政策、规定、通知、通告。
芜湖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