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昨天下午,记者范屹采访了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华勇,请他介绍了办法中有关多点执业医师申请、执业范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华勇介绍,按照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二级以上医院部分学科的医师可以到所在医院以外1到2个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录音:执业范围主要是内科、儿科、口腔、中医、全科5个专业主治医师以上的,主治医师、副主任 医师、主任 医师。到第二、第三个执业点执业的时候必须征得第一执业点的同意。
同时,医师只能到下级医院进行多点执业,不允许在同一层级医院中流动。华勇介绍说:
录音:三级医院到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都可以,二级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再搞同级兼职。
当多点执业医生和患者发生纠纷时,遵循哪里发生纠纷哪里承担医疗责任的准则。华勇说:
录音:当执业医生在第二执业地点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第一个要判定我们的医生办没办理第二执业地点的手续,对没有办理多地点执业的,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律处理,最重的要吊销执照;如果办理了就纳入了第二执业地点的医疗保险范围,一旦发生纠纷,由第二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这块工作的协调和解决。
据了解,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也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卫生部直属医疗机构,但目前还不适用于军队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