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定向村干部考录的考试科目)
为了便于应试者了解、准备和参加云南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制定云南省2010年的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供应试者参考。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公告的规定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体检等。
二、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云南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该门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公安部门制定)。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三、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应试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例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解答:C)
例题: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其最主要的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