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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酒后驾车

www.zige365.com 2009-9-21 11:01:4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务员将“先免职,再追责”,该项制度将对公务员、机关单位工作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四、应对措施

  第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对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的过分容忍,酒后驾车肇事的犯罪成本不高。要解决违法成本太低这个问题,就要完善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提高到刑事层次上,国家《刑法》对酒后驾驶需深入探讨、完善。

  第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酒后驾驶,加强检查常态化;同时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坚持做到一视同仁方面也还有待改进。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酒后伤人给人身安全带来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广大司机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酒后伤人对生命健康的践踏。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依靠群众的智慧,形成诚信驾驶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和对对生命的无限尊重。

  第四,大力提倡和完善正规的代驾服务等业务,以解决酒后代驾业务的需要。国家要规范汽车代驾行业的合同条款,对服务双方进行权益保护。

  第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酒后驾车群众举报程序,设立禁酒举报热线,对举报查实的,视情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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