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医疗改革历程
序曲:1979年-1985年:资源短缺,国家埋单,医改从预热到启动。卫生部等三部委出台《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第一阶段:1985年-1991年:给政策不给钱,医疗费用矛盾初显。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第二阶段:1992年-1999年:公益化市场化大争论。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这一阶段,卫生系统的内部争论日渐兴盛,围绕“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围绕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两种思路开始针锋相对;
第三阶段:2000年-2004年:产权改革的号角吹响 国务院公布了数易其稿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等几项原则。使得酝酿于1999年的宿迁医改名正言顺;
第四阶段:2005年-2007年: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医改启动。《中国青年报》披露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课题组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估报告,报告认为“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
国家正式启动医改,成立了由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出任双组长;
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医改进入最后冲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国务院组织力量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已经制定一个初步方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部分 今后3年的阶段性目标
1.2011年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
2.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提高;
3.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4.“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第三部分 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