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劳厅同时发布了笔试成绩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如下:考试科目为一科的,《行政能力测验》成绩即为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专业》占40%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