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各考区要建立考生资格审核人员责任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料。审核结束后,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质监机构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经查实存在报名资料或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省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应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相关通报应同时报送部质监总站。
(四)加强考场纪律工作。各考区要加强考场标准化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和考务手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配备反作弊设备等;加大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监考人员责任制,严查考生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省内通报。相关通报应同时报送部质监总站。
(五)加强考试保密工作。各考区要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交接、保管、流转、封装等环节的安全。
八、联系方式
请各考区尽快确定考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93792,65292703(公路处);010-65292701(水运处)
传真:010-65292776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13181(业务部)
传真:010-64906533
电子信箱:JLXHYWB@163.com
附件1: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主要节点时间表
附件2: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新增参考书目
附件下载:
附件网上报名时间1oc.d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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