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