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免考规定。参加2005年、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科目。有关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十一、其他要求。有关考试的其他管理规定仍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交质监发〔2004〕125号)、《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执行。办法和方案的具体内容可登录我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查阅。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前培训强化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建议考生参加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十二、联系方式。本次考试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考区尽快确定考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告部质监总站和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5113181(业务部)
传真:(010)85113183
电子信箱:JLXHYWB@163.com
部考试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92703(部质监总站公路处)
(010)65292701(部质监总站水运处)
传真:(010)65292776
电子信箱:jlks@jtbzjz.net
交通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