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监理单位的申报与许可程序
设立监理单位的申报、许可程序一般分为两步。
(1)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注册监理单位的审查,主要是按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给予登记注册,并填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监理单位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监理单位的成立日期。
登记注册是对法人成立的确认。没有获准登记注册的,不得以申请登记注册的法人名称进行经营活动。
(2)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监理资质,取得监理资质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流程对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和资质等级,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
3.监理资质申请与行政许可
符合监理资质条件的申请单位,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应向许可机关提出资质申请,并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由以下材料构成:
(1)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验资报告;
(4)企业章程和制度;
(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7)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8)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属于交通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在向交通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副本。有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交通部。
交通部自收到申请人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属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颁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节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一、监理单位资质的含义
监理单位资质是指监理企业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测试仪器的配备、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监理单位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资质管理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人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单位的资质主要体现在监理能力及其监理效果上
。所谓监理能力,是指能够监理多大规模和多大复杂程度的工程建设项目。所谓监理效果,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后,在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保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监理单位监理的“大”、“难”的工程项目数量越多、成效越大,表明其资质越高。资质高的监理单位,其社会知名度也大,取得的监理成效也会越显著。
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由监理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监理经历与成效、管理水平及财务状况等要素构成。
1.监理人员素质
监理单位是智能型企业,监理单位的产品是高尚智能的技术服务。这种工作性质决定了监理单位是高智能的人才库。一个人,如果没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就难以胜任监理工作。
作为一个群体,谁的监理人员素质高,谁的监理能力就强,取得较好的监理成效的,几率就大。
2.专业配套能力
一个监理单位所从事的监理业务范围要求,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是否齐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监理能力的强弱。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每个监理人员的素质又好,
那么,这个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就高。如果一个监理单位在某一方面缺少专业监理人员,或者某一方面的专业监理人员素质很低,那么,这个监理单位就不能从事相应专业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