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法人责任制
法人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项目投资风险的承担者、贷款建设项目的负债者、项目建设与运行的决策者、项目投产或使用效益的受益者、建成项目资产的所有者。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转换项目建设与经营体制,实现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在项目建设与经营全过程中应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