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程量清单是合同价款确认的依据
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是合同订立的依据之一,也是合同价款确认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合同价款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计价规范》规定,我们可以简单的认为:合同价=清单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金。清单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两个参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价款的大小。清单中的项目设置和分项工程量由业主依据《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确定。合理的清单项目设置,准确的工程量及明确的综合单价是计算合同价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实行清单计价后,合同价款将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明确清单价的性质、变更、调整等具体事项,从而形成承发包双方最终的价格。清单是为合同而服务的。
2、工程量清单是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之一。
变更贯穿于工程实施始终,变是永恒的主题。工程变更一般涉及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内容,这必然引起工程承发包价格的变化。具体有以下方面:
(1)工程量、工程内容的变更;
(2)技术规范变更使得工程质量、性质、类型变更;
(3)为竣工实施的任何种类附加工作;
(4)技术规范变更使得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改变等等。
这些都可以在工程量清单中寻找依据与变更作对比,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所以,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来处理。发生变更后,调整合同价格的一般原则,《计价规范》4.0.9条中已作了规定,按照适用原则、参照原则、商定原则执行,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本文不再详述。
3、工程量清单是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计算基础。
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价款的确认依据,理应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计算基础。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形象进度,依据已完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单价计算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据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竣工图纸对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调整工程量,然后套用原单价或确定新单价,并以此计算工程结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