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公路监理工程师陕西: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挂牌交通征稽人员有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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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陕西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省交通征稽系统已完成了历史使命,经过近1年的学习、培训、考试,原交通征稽系统的2000多名干部、职工又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据了解,在过去的22年里,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累计征收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税)325亿元,为陕西公路建设养护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自2009年1月1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全面停止征收公路养路费后,全省交通征费稽查系统的2400多名干部、职工的去向就成为问题。省人事、交通部门经研究后决定,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整建制划转为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原全省征稽系统的2400多名干部、职工,除了400多人经过考试,已转入国税、地税系统外,其余2000多人经过近1年的学习、培训,又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新组建的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将充分发挥征稽队伍的整体优势,依法强化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路产安全,维护路权,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环境,全力保障公路的安全和畅通,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王彬 实习生赵茜) 相关链接全国12万交通征稽人员 1/10进入税务部门今年1月1日,燃油税正式推行。随即,人员安置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由于相关部门在接收人数等问题上一直在协商,致使燃油税改革推行半年后,人员安置才有了明确的说法。 6月中旬,一份编号为“人社部发〔2009〕57号”的文件下发到各地交通部门,该文件明确了上述人员的去向,其中1/10的人将“有幸”进入税务部门工作。 成品油税费改革,全国涉及的人员共计20多万,其中包括12万名养路费征稽人员。 人社部文件明确,税务部门将接收1.25万在编的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其中国税系统接收2500人,地税系统接收1万人。同时,各省、市、自治区接收人员的数额也在另一份文件中予以明确。 除少数由税务部门接收外,大部分仍将在交通系统内带编转岗。此外,公路、水路运管费和航道养护费征稽管理人员将在所属道路、水路、航道管理机构内部转岗。 针对不同性质的人员,各地有不同的安排方式。以福建省为例,该省明确在编人员可以成建制转岗到公路管理部门,从事路政、治超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可以转岗到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合同制人员则视合同性质情况再做处理。 为缓解人员分流压力,各地政策还鼓励一部分50岁以上、工龄较长的人员提前退休。 据介绍,各地在人员安置中还有一大创新做法——探索综合执法模式。云南省成立了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彻底改变路政队伍多头管理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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