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路监理工程师>复习指导>正文
09年公路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对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www.zige365.com 2009-10-8 11:42:2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系列法规的不断颁布实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不断加强。公路作为公益性设施和交通基础的重要行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财产息息相关,特别是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略,以及交通部提出的“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三个服务”中的重要内容,给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各级公路部门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面临的客观形势
   (一)是出现客观事实的要求
    11月上旬,笔者参加全省公路系统江淮片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这本是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话题,可会上,省、市公路局党委书记们共同道出了公路安全工作,即公路上发生安全事故,不论公路有责任无责任,都冲击公路局要赔偿,给公路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和严峻考验。据中国公路网消息,全国公路系统各地每年都要出现众多与公路部门无关而强行向公路要赔偿案例,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仅以安庆市公路系统发生两起安全事故为例:一例是2005年5月2日,合肥市李先生等一行四人驾驶小轿车沿省道S209线行驶至安庆岳西县境内时,道路东侧坡顶因雨水冲击导致巨石突然坠落,砸到正在行驶的车身顶部,造成王某当场死亡,李先生身负重伤,一男孩高位截瘫。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省、市两级公路部门应对此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仍在二审审理中。二例是2006年12月28日枞阳县S228省道29公里400米处,发生的一起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小轿车正面相撞,当场造成轿成3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该路段直线平坦,道路技术标准达国家规范要求,两侧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而2007年8月13日,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的省安监局文件,第三条在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明确“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安庆市公路管理局枞阳分局,对该事故路段巡逻、管控力度不够,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同意责令其分别向安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避交警支队、市公路管理局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据了解,目前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很多与我们公路职责无关,却让公路承担了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