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
(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正。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