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对统考成绩有疑问或个人信息有误的,在省鉴定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报名点提交查分或更正个人信息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点在截止日内汇总考生申请,上报省鉴定中心。省鉴定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