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5月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的通知
2012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自即日起公布。考生可在“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首页的“成绩查询”位置,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因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尚未向我省传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等3个职业的成绩,所以此次公布的成绩中不含以上3个职业。待我省收到后另行公布。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河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咨询电话0311-87815776、87815883,按1号键选择“全国统考业务”进行咨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