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9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4月10日至13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8日至18日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
复核申报资格时间:10月9日至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 6日至16日
(五)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351)2396881、4728726。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做好统考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
1.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表
3.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论文撰写格式
5.论文提交封面格式
6.报名点收款帐号信息表
7.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5
月
19
日 |
11
月
17
日 |
秘书 |
5-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涉外秘书:英语考试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鉴定中心确定 |
专业能力考核中的案例分析题播放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 |
附件2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表
秘
书 |
五级 |
秘书 五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本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四级 |
秘书 四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 |
秘书 三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二级 |
秘书 二级 |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附件3
2012年国家职业格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秘书 |
5-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实务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秘书英语 |
选择、填空、翻译、写作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25 |
10% |
理论知识 |
100 |
90%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实务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综合评审 |
评估报告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
秘书英语 |
选择、填空
翻译、写作 |
|
纸笔作答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