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资格审核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考生:
为方便资格审核顺利、快捷完成,现将有关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社会考生需提供:经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打印的“江西省2011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表)”(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学历证、原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明原件。
二、单位统一报考需提供:“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花名册”、“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单位申请表”各两份(加盖公章),经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打印的“江西省2011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表)”(考生本人签名)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学历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需标明学号、专业、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20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