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鉴定时间在5月和11月,考二门试卷,分别是理论和技能,目前全部是以书面形式考试。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由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补考:考试一门没有通过的,交35元补考费;二门没有通过,需重交鉴定费215元,单门考试成绩保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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