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实现方式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一般的抵押权,其实现的方式有折价、变卖和拍卖三种。在中国,实现房地产抵押权只能采取拍卖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拍卖方式透明度高,公平合理,更利于担保目的的实现及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实现程序
(三)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程序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获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实现抵押权。
在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实现抵押权时,必须经过两个特殊程序:一是拍卖该土地使用权时,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二是拍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缴纳应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抵押权人才能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