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推销观念为主导的营销方式
这一营销方式认为,如果对消费者置之不理,他们不会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因而企业必须进行大量的推销和促销努力。它是上述两种营销方式的延伸和发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买方市场下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如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住宅供应量远大于有效需求,这样,使得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商品住宅积压严重。迫于市场压力,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被迫采取大量促销手段,如广告、人员推销等,千方百计把产品推销出去。这一营销方式的特点是企业通过各种推销手段,把现有产品推销出去,而对产品能否满足消费者需求则不太关心,即重推销而轻市场需求。
4.以市场营销观念为主导的营销方式
这一营销方式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研究目标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并根据其需要来开发产品,同时,以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方式来满足目标市场的需要,这样,才能达成企业的目标。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已有一些具有市场眼光的开发商采用这一营销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这一营销方式与上述几种营销方式相比,有着质的区别,其特点是企业重视市场需要,并按市场需要来开发产品。它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为己任,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5.以社会营销观念为主导的营销方式
这一营销方式认为,企业的任务是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和欲望,比竞争者更有效提供满足顾客的商品,提供商品的方式应能对消费者和社会福利双重有益。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要考虑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和欲望的满足及社会利益三者的平衡。不能盲目搞开发,如占用大片耕田,破坏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营销方式的特点是企业以消费者、社会为中心,在不损害且有益于社会利益的原则下,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