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越位和职能缺失并存、房地产行业的消费环境离百姓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不可否认,许多非收入性障碍已经制约了居民的购房需求,制约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受到各级财力限制、高端市场由于高房价而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消除非收入性障碍,启动中端市场、有效激发改善性住房消费成为打破僵局的现实选择
2008年,在经历了从“拐点论”到“退房门”以及“价跌量减”后,在经历了包括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松动银根、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当前房地产市场似乎进入一种多方博弈的胶着状态。政府希望通过启动房地产市场,发挥投资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以实现“保增长、保就业”的宏观目标;开发商更急于把在建和已建的存量商品房卖出去,回笼资金,并不愿意大幅度降价;消费者的状况是:低收入者仍然买不起,中等收入以上的则在持币观望,而已经置业的人希望能保值增值,如果房价下跌超过30%以上,他们可能要考虑“弃房断供”。
毫无疑问,房价、收入和预期是制约住房消费的主要因素。但在中国,非收入性障碍同样是制约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强调通过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政策扶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如何消除非收入性体制障碍以激活市场,还没有引起决策层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讲,非收入性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购房“陷阱”多多。所谓购房“三假(假房价、假首付、假按揭)现象”时有发生。一般而言,在成熟的竞争市场中,商品价格调整是一件十分慎重的事情,然而,在中国住房市场,基本是开发商想卖多少就卖多少,头天看还是每平方米5000元,第二天就涨了500元;头天才卖一个门,第二天就全插满了小红旗,开发商通过信息不对称,控制销售进度、发布虚假信息,“见风涨”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不动产的区域性特征,房地产业在特定区域内只存在少量有竞争实力的厂商,我国房地产业的区域性价格的合谋现象比较普遍。同样,开发商“捂盘”也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