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其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第二步,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第三步,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第四步,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特别要指出的是,房屋转租除必须符合一般房屋租赁的必要条件,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转租必须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
3.转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必须同时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4.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转移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的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相区别,房屋买卖合同是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转移给买受人,而房屋租赁合同是将房屋转移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取得收益,而房屋仍属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能对房屋行使处分权,租赁期满承租人就必须将承租房屋归还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