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
(1)城市规划的概念、任务和作用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是引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城市规划可以在3个方面发挥作用:
1.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城市既是一个物质实体,又是一个社会、经济实体。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表现在:(1)保障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2)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3)在符合社会总体利益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配置、开发与使用;(4)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保证土地使用符合社区公众的利益。
2.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城市规划本身就是一项政策表述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3.是城市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保障。城市规划的主要对象是城市的空间系统,其基本内容是以土地利用为核心,将城市的各项功能要素和建设项目在空间上形成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为广大居民创造舒适、高效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编制阶段
中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由3个层次的规划组成:(1)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城市总体规划;(3)城市详细规划。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编制区域内各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是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依据。
(3)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是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城镇体系具有不同的空间层次,按行政区划可分为全国、省域(或自治区域)、市域(包括直辖市、市和有中心城市依托的地区、自治州、盟域)和县域(包括县、自治县、族域)的城镇体系。跨行政区域具有密切联系的城市也可以构成城镇体系,如珠江三角洲城镇体系,京、津、唐城镇体系等。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市化战略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不同层次城镇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合理地进行城镇布局,引导各级城镇持续发展,协调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四个基本层次及按流域或其他跨行政区域进行的城镇体系规划。其中,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统一安排,是该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题目:指导性指标包括:( )。
A.人口容量
B.建筑形式
C.其他环境
D.用地性质
E.用地面积
答案:(ABC)
(4)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一般分为纲要编制和规划编制两个阶段。
(一)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是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包括下列内容:(1)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2)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3)原则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范围的初步意见;(4)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二)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