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购建价格的概念
重新购建价格的概念
重新购建价格是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或者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所必要的支出和应获得的利润之和。
在这里,应特别记住下列3点:
(1)重新购建价格是估价时点时的。
新开发区土地的分宗估价公式如下:
新开发区某宗土地的单价=(取得开发区用地的总成本+土地开发总成本+总管理费用+总投资利息+总销售费用+总销售税费+总开发利润)÷(开发区用地总面积×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用途、区位等因素调整系数的国家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按照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价格构成内容来测算的。但估价时点并非总是“现在”,也可能为“过去”。
(2)重新购建价格是客观的。具体来说,重新取得或者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所必要的支出,不是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实际耗费,而是社会一般的平均耗费,即是客观成本,不是实际成本。如果超出了社会一般的平均耗费,超出的部分不能形成价格,而是一种浪费;而低于社会一般平均耗费的部分,不会降低价格,只会形成个别单位或个人的超额利润。
(3)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是全新状况下的价格,未扣除折旧;土地的重新购建价格(具体为重新取得价格或重新开发成本)是在估价时点状况下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