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时,与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一般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②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③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④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⑤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⑥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⑦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⑧违约责任;⑨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原建设部2000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实际上包括了商品房预售(期房)和出售(现房)的内容条款。示范文本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2.转让房地产的座落、面积、预售许可证号、设施状况等基本情况; 3.计价方式及价款; 4.面积差异处理办法; 5.付款方式及期限; 6.交付期限; 7.违约责任; 8.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9.交接、产权登记的约定; 10.争议解决处理办法; 11.相关附件及补充条款i 1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题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2000年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所包含的条款有()。 A.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B.争议解决处理办法 C.付款币种与汇率 D.违约责任 E.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鉴定认可意见 答案:(ABD) 题目:原建设部2000年版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条款中规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 )时,买房人有权提出退房或索赔。 A.2% B3% C.5% D.4%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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