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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物权法中关于房地产经纪人的条列解释1

www.zige365.com 2009-5-15 22:19:0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是物权法的目的之一。这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一系列确定物权归属的规则明确物权属于谁;二是通过规定物权保护的途径与方式使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三是通过规定国有财产的范围、行使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保护国有资产;通过规定集体财产的范围、行使等保护农村和城镇的集体财产;通过规定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保护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通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保护权利人对物的利用的权利。总之,制定物权法的目的是之一,就是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都是由宪法派生的。宪法规定大政方针,其他法律都必须体现宪法精神,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物权法必须体现宪法的精神。物权法将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同时将基本经济制度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将宪法规定的保护公私财产的精神落实在对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保护的具体规定上,以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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