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热门搜索 新华书店 考试书店 当当书店 网络书店 自考书店 英语培训专家 公务员专业培训 会计品牌辅导 家教服务
首页>房地产经纪人>复习指导>正文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纠纷处理制度

www.zige365.com 2009-3-28 11:48:5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纠纷处理制度

 1.建立投诉通道

  台湾地区房地产经纪业的主管机关与经纪企业,普遍设置投诉电话,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常由企业调查处理。主管机关(部门)接受的投诉,一般委托同业公会或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2.设立仲裁机构

  台湾于1996年底成立了“不动产纠纷仲裁委员会”,凡对房地产经纪纠纷调解不成者,可由当事人向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受理消费者申诉不动产纠纷案件的民间团体有消基会、仲裁组织,政府单位则有公平会、消保会、监察院等。

  3.通过“条例”立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因经纪人员在2处企业经营,或未取得签约权的情况下擅自签约,或泄露客户秘密而造成的纠纷,对违规者应予申诫。受申诫处分3次者,应予6个月以上3年以下停止执行业务的处分。

  (2)因无证经营而造成的纠纷,对违规者应禁止其营业,并对公司负责人或行为人处以新台币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营业处分后,仍继续营业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课新台币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3)因收取差价或额外报酬引发的纠纷,对违规者应予6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停止执行业务处分。受停止执行业务处分累计达5年者,撤销其经纪人员证书。

  题目:台湾地区的房地产经纪业基本制度中风险防范制度具体体现为( )。

  A.建立纠纷处理制度

  B.建立评分制度

  C.建立教育制度

  D.建立营业保证金及赔偿制度

  E.建立交易安全保障制度

  答案:(DE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佣金制度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管理模式选择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行业发展的对策思路
200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考前辅导_需要掌握的词语手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