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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前辅导_经纪相关知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3

www.zige365.com 2009-3-27 15:14:3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

  3. 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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