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得以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尹伯成认为,没有当时的“一拍”、“一改”,就没有今天的中国房地产市场。 在国人的翘首企盼下,1988年1月,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该会议提出了我国房改的整体构想,勾勒出我国政府新的城镇住房政策的轮廓,宣布将房改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分期分批推行。于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 也就是在这一年,新中国第一个“土地以拍卖方式获得、房屋以按揭贷款形式销售”的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小区——“东晓花园”在深圳竣工。该项目单价每平方米1600元,上市后即销售一空。 但不巧的是,这一年严重的通货膨胀袭击了中国,通货膨胀率一度高达18.5%。因此,中央启动了国民经济的治理整顿,这让房改在此后3年时间内基本陷于停顿状况。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份决定正式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之路。 全面市场化 中国房地产这架巨型飞机之所以能一飞冲天,主要靠“两架发动机、一个燃料库”。 1997年11月的一天,时任总理的朱镕基来到深圳视察工作,当时还是万科总经理的王石受命进行企业汇报。那时,万科已经是一家房地产特征很明显的公司,他的发言引起朱镕基的兴趣。 原本,王石认为,两三年内,住宅产业不可能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 “如果取消福利房分配制呢?”朱镕基发问。 “不能。”王石的回答很干脆。 “如果金融市场开放呢?” “不能。” “消费信贷放开,还不行?” “两年内不行。”直到这句话出口,王石的观点仍未改变。 “两年内,一定要把住宅行业做成支柱产业。”朱镕基斩钉截铁。 当时,中国已经实行了近50年的福利分房,房改酝酿了10多年,在天津、烟台等城市也都在搞试点。朱镕基此前在多个场合表示,要把住房建设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十几年前,邓小平曾高屋建瓴地提出:“建筑业是可以赚钱的,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但具体如何增长和赚钱,朱镕基一直在考虑。 对于目前被高房价搞得痛苦不堪的年轻工薪阶层而言,很难想象商品房发轫之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讨,直到90年代末才尘埃落定。如果不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倒逼中国发展内需市场,恐怕商品房还会继续纸上谈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有了朱镕基和王石那幕有趣的对话。 而房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则是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以此为标志,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展开,老百姓开始进入买房市场。 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在“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引导下,贷款买房、按揭等新概念开始登陆中国内地。据相关资料显示:1998年全国住房贷款余额是426亿元,此后呈爆炸性增长,1999年达到1358亿元,2002年便激增至825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