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发[2012]3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55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月3日至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1月3日 下午2:00--4: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及经纪相关知识
11月4 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理论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从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供本人留存备查。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网上交纳考试费。已网络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15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9月13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1月1日前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5日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组织报名、监考、场租等考试所需费用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相应的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5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