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人社办[2012]248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17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
10月13日上午9:00-11:30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考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考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考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2年度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各地在考前应通知考生自备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时,考生需自备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二)按照《实施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2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