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 务工作满3年。 (二)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 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 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 作满1年。 (五) 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