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解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中,第三十六条、三十六条规定了: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以下罚款。涂改、仿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由登记机关收回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非法印刷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非法印刷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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