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2年7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枣庄市统一定于2012年6月28日9∶00至2012年7月3日17∶00。报考人员须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鲁南人才市场光明东路19号)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上述规定缴费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8日至1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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