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办理,现将有关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经复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发证同志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照片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办证时间
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
地 址:市人才大厦二楼(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