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各1份。报考房地产经纪人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的房地产估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7月14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房地产)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由省建设厅干部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571-89968612,88867854。考前培训由省建设厅委托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571-85105590。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房地产)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1.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工作计划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
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经纪业务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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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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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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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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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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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5月30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6月22日至7月6日 |
网络报名 |
7月5日至7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7月14日前 |
各市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
7月22日至31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
10月12日至14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10月15日至16日 |
考试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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