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方法
1.考试合格人员携带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审核后,统一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2.在各县(市)、区的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经复核无误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发证同志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市人社局职称科,统一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二、提交办证材料时间
2011年3月21日至4月15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劳动大厦(佳木斯市长安路1335号)420室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 称 科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