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朱立毅 何雨欣 韩洁)根据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楼市交易异常活跃的上海和新兴的西部城市重庆27日宣布,率先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这被市场解读为对楼市的敲山震虎。
“重庆版”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均征房产税,对新购高档商品房征税,对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无投资的外地炒房客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税,税率为0.5%-1.2%。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重庆房产税征收范围只涉及10%的人群,主要针对高端房产业主和炒房客,不会增加普通百姓负担。与此同时,为减轻首次购房者的负担,重庆继续保留实施首次购房按揭贷款抵扣个税的财政补贴政策,确保百姓刚性购房需求。
“上海版”房产税方案则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税率更高。
这项在房价屡创新高时出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从最开始出现在普通民众的眼前,就被寄予了遏制甚至打压高房价的期望。但事实上,除了给楼市降虚火,中国政府更在意这项改革“分好蛋糕”、有效调节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意义。
“二三十年前,中国人几乎没有什么私有财产,国家也能方便地调节收入分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说,“但现在,收入分配差距越拉越大,政府靠什么来调节?”
由此,房产税开始进入人们视野,这种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在保有环节向产权人征收的税种,属于财产税的范畴,被许多国家作为调节贫富差距、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但事实上,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是新名词。早在1986年,中国国务院就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但这个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当时没有对个人非营业用房征税是基于多方面的原因。”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首先那时的绝大部分房产属于公有,征税没有基础,更重要的是当时社会调节收入分配的需求还没那么紧迫。
20多年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产价值大幅提升,房产成为中国人个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房产还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
“近年来,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劳动收入,房产成为高收入群体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财产性收入的迅速增长,会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
专家指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发令枪响”,对中国的财产税改革意义非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说:“中国现行税制缺少财产税体系,难以实施对构成贫富差距的基础环节财产存量的调节。”
高培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意味着政府握有了可对包括收入、消费、财产等多个环节实施税收调节的相应手段,这对于正处在转型关键期的中国至关重要。
虽然房产税改革更多地是为了调节贫富差距,但盼着在房价高企的城市有一方栖身之所的人们也从中看到了希望。房产税改革对房地产市场的深远影响,也会在短期表现出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房产税将增加房产持有者的持有成本,自住型、投资型购房者都会谨慎、合理地选择购房面积、地点和购房的时间。
“房产税增加了持有成本,会使投机性购房者减少囤房数量,住房供给量会有所增加,从而有可能会减轻房价上涨压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郭庆旺说。
秦虹进一步指出,不可忽视的是,2011年住房的供应量将明显增加,今后政府调控房市的政策不放松,加上切实增加有效供给,房价大幅上涨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房产税带来的大额政府收入将有助于缓解目前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的问题。“既然房产税被赋予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那么其税收收入必须用来提供公共服务。”刘剑文说,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