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
(续期、初始)通知(2011-11-25)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续期、初始工作已办结,请房估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