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11-10-27)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工作已办结,请房估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备注栏中“无照片”的证书在部里,可自行将照片寄往北京(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