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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聊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www.zige365.com 2009-7-28 15:12:4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9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至8月7日。

  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缴费方式进行。请考生根据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www.lcks.com.cn)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请于2009年8月3日至7日集中到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事局窗口(昌润南路,乘坐24路公交车直达)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共同进行。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该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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