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四楼404室,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6263396)。
考生经现场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凭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须持有银联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缴费方法请登陆http://www.ecpay.cn/08gwy/default.htm查看)。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9日-7月19日。现场确认时间:7月20日-7月23日。网上缴费时间:请考生于7月26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考生可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确认,确认时间截止到7月23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自行安排。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该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四、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五、特别声明:(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替考等严重违纪行为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09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老考生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的考试 “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往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⑷考生要于考前一周(10月12日-10月16日)下载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