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出版考试成绩、证书发放在省职考办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3楼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七、工作要求
1. 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3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狠刹考场腐败歪风,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假证件、替考、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作弊考生,一律按人事部3号令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